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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学院2024年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科研工作的平稳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运行准备及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相关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建设安全、和谐校园。

二、开学初实验室准备工作

1.环境整治:实验室使用前需充分通风、清理杂物、清洁台面地面、整理实验用品,补充个人防护与应急物资。

2.电气设备检查: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大功率设备等)的启用状况、电源、气路、加热等系统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的要及时报修,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3.化学品管理:对实验室内的化学品进行盘点并分类存放,特别是管制类化学品,确保其数量、位置和风险可控,并严格遵守购买、存储和处置的管理规定;清点实验室积存的危险废物,按学校要求分类收集,及时送处。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各相关单位对所管辖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废物、气体钢瓶等)、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先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然后由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4日-9月12日)

各相关单位对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且需在9月12日前,提交自查报告与安全检查台账(模板见附件2、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科(西启智楼二楼203房间,王老师,电话:2965671),电子版发送至281023514@qq.com。

(二)现场复查阶段(9月16-9月22日)

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实验室进行现场复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将在许昌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网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发布整改通知书。

(三)回头看阶段(9月23日至9月27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依据自查阶段与现场复查阶段建立的台账,再次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对未及时有效整改的实验室,关停实验室直至整改完成。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2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3 实验室安全检查台账(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