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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05 点击数:

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按照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做好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建设安全、和谐校园。

二、检查重点

本着“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原则,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各相关单位对所管辖实验室开展全面排查,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水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处理、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等实验室安全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3月5日至3月12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非涉化类实验室填写《许昌学院非涉化类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记录表》(附件2),涉化类实验室填写《许昌学院涉化类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记录表》(附件3),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要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各单位需在3月12日(周三)上午11点前,提交自查报告与安全检查台账(模板见附件4、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西启智楼三楼306房间,王老师,电话2968829),自查报告与安全检查台账电子版发送至349358911@qq.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实验室,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发布整改通知单。

(三)回头看阶段(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8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依据自查阶段与现场复查阶段建立的台账,再次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