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相关学院(中心)要不断强化思想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建设安全、和谐校园。
二、时间安排与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各二级学院对所管辖实验室先进行安全隐患自查、登记及整改,然后由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
(一)自查阶段
2023年9月14日至18日,各二级学院(中心)对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且需在9月19日前,提交自查报告与安全检查台账(模板见附件2、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科李知声(电话2965671),电子版发送至349004670@qq.com。
(二)现场复查阶段
2023年9月20日至22日,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中心)实验室进行现场复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实验室,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学校要依规通报,发布整改通知。
(三)回头看阶段
2023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学校组织检查小组,依据自查阶段与现场复查阶段建立的台账,再次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对未及时有效整改的相关院系(中心)进行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