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买剧毒品必须向院(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申请并批准备案,经过当地公安部门审批后,凭许可证由学校统一采购。
2. 剧毒品管理严格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锁门、双人发放、双人领用、双人记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发生被盗、丢失、误用及中毒事故。
3. 领取时,领取人需签订“许昌学院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责任书”,领取人员必须是在职人员,且需两人同时领取,原则上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天使用量。
4. 剧毒品使用时,必须按要求在防护设施或专用实验条件下操作,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并且填写好《许昌学院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
5. 实验产生的剧毒品废液、废弃物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倒入水糟,污染环境;废液、废弃物应集中保存,由学校统一处置。
6. 剧毒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如各单位间需要相互调剂,必须经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科审批,办理调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