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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开学实验室运行准备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

2026年春季学期伊始,实验教学即将全面恢复,恰逢全国两会召开的关键时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高校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要求及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教学科研有序开展,现就学期初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实验室运行准备

各单位须在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启动前,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系统性排查安全隐患,重点确保消防通道无堵塞、应急照明与疏散标识完好有效、灭火器材等应急设施配置齐全且性能达标,为师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

二、强化特种设备与重要仪器管理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水电气系统、高温高压装置、气瓶、通风设备等开展重启前专项检查。落实“先检测、后启用”原则,做好使用前的调试维护。

三、规范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要求,健全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台账登记制度,规范存放区域通风防爆设施配置;废弃危化品须分类收集、标识清晰,交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集中处置,杜绝违规存放、随意丢弃等行为。

四、压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组织开展师生返岗安全再教育与准入培训,重点覆盖危化品操作、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等核心内容,严禁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操作,确保全员具备相应安全防护能力。

五、健全值班值守与应急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实验室日常巡查与值班值守,明确岗位职责与联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信息沟通畅通、响应处置及时,提升风险防控实战能力。

六、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与迎检工作

各单位须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学校将在学期初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提前梳理工作成效、完善档案资料,积极配合检查并落实整改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安全科)联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