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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学院2025年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

为确保实验室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运行,按照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筹做好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改实验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建设安全、和谐校园。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自查阶段(2025年6月26日至6月29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务必做到所有实验室全覆盖,非涉化类实验室填写《许昌学院非涉化类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记录表》(附件2),涉化类实验室填写《许昌学院涉化类实验室安全日常巡检记录表》(附件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并及时逐条落实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6月30日至7月1日)

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实验室,进一步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发布整改通知单。暑期无任务的实验室应关好水、电、门、窗,在全面安全检查无误后加封封条。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报备

暑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做实验的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师生本人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管理不规范、操作流程不规范、仪器使用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应书面说明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计划和安排(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单位也需要提交零报告),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安全科备案。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醒

1.各二级学院(中心、大学科技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假期二级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巡查实验室,对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定时巡查和记录。

3.做好各类危险品、化学药品、废弃物、气体和气瓶等实验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实验室在无实验任务情况下,应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应安排值班人员监控;确需进行实验的,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好安全防范措施;离开实验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

5.暑期实验室使用,白天建议2人同时在场,晚上至少2人同时在场。

6.实验室防汛工作,当气象局发布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时,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巡查实验室屋顶、门窗、通风口等易渗水区域,清理屋顶排水口杂物,确保排水畅通;检查存放有精密仪器、电器设备及化学试剂柜的实验室是否存在漏雨,如有漏雨,请及时将设备搬离或垫高;关闭实验室总电源(冰箱等特殊设备除外),防止漏雨引发短路;备齐沙袋、防水塑料布、吸水棉、应急照明设备等防汛物资。

四、材料提交

各单位需在6月30日(周一)上午11点前,提交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附件4)、安全检查台账(附件5)和寒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6)的纸质版(签字盖章),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科(西启智楼三楼306房间,王老师,电话2968829),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349358911@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