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 1),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方面内容。
二、组织方式
此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组织对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摸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和风险点危险源,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要强化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各单位要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形成自查总结,于2021年5月8日前发送至sbc@x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