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以及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23〕49号)要求,为持续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应急能力水平,推动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到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本次“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以各二级学院(书院)为主体,各学院应紧绕活动主题,创新教育宣传方式,从实际出发,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实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活动主题要求。各学院(书院)要制定本学院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至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安全科)(西启智楼2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349004670@qq.com。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在安全生产月将开展“实验室危险物品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各学院(书院)要安排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实验室危险物品清理工作,避免部分有毒有害、或存在潜在风险的实验材料在实验室长期堆积,诱发安全事故。
3.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单位对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逐一进行整改。自查结束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进行复查,重点督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实验室,要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实验室将暂停实验,直至整改完毕。
4.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邀请专家,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点、痛点与难点,开展面向全校师生的专题讲座。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将在相关学院开展危险化学品废物泄漏应急演练。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书院)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的意义,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
2.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活动主题,多措并举,线上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筑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各学院(书院)活动内容宣传稿要在学院(书院)网站进行展示和示范。
3.加强实验室技术队伍和管理人员技能培训,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7日